Meta's estimated $16 billion in annual revenue from fraudulent ads suggests it facilitates far more theft than all U.S. burglaries combined, raising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it should be classified as an organized criminal enterprise.
我們應該將 Meta 視為犯罪企業嗎?
Lesswrong
19 天前
AI 生成摘要
Meta 每年從詐騙廣告中估計賺取 160 億美元,這顯示其助長的竊取金額遠超全美盜竊案的總和,這引發了一個疑問:Meta 是否應被視為一個組織犯罪集團?
Meta 估計其在 2024 年因詐騙廣告賺取的收入為 。相比之下,美國每年入室竊盜案中被盜財產的總價值約為 。遺憾的是,2019 年是最後一個有可靠數據的年份,但目前金額應該仍維持在該水平左右。
如果 Meta 從詐騙者賺取的利潤中抽取約一半作為分成,這意味著 Meta 助長了詐騙行為,暗示 Meta 在一年內協助竊取了約 300 億美元,這是美國全年入室竊盜案失竊金額的 10 倍。
公平地說,Meta 助長的是全球範圍內的詐騙竊盜,而不僅僅是針對美國,但 Meta 助長的詐騙損失究竟要高到什麼程度,才會被視為一個組織犯罪企業?
造成相當於每年入室竊盜失竊金額 10 倍的損失難道還不夠嗎?是否需要達到 20 倍,人們才會將 Meta 視為犯罪企業?